10月23-24日,国资委在京举办了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培训班。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和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要求,培训宣贯《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37号令),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推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取得新成效。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孟建民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孟建民指出,各级国资委、中央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认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是国企国资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制度安排,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
孟建民强调,近年来,各级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实践,逐步积累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经验;落实改革任务,逐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加强组织建设,逐步建立责任追究组织体系;严肃追责问责,逐步强化震慑作用;坚持纠建并举,逐步形成整改长效机制,为服务出资人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他要求,37号令已经出台,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一是加强责任追究工作组织领导;二是尽快推动国有企业追责制度全覆盖;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四是突出重点抓典型做好追责问责;五是强化监管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六是建立责任追究工作报告体系;七是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思想;八是完善以追责促发展的长效机制。各级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要以增强国资监管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为主线,深入推进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规范经营投资行为,提高合规经营水平,为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选自国资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