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务公司党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完善规章制度,发挥公司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公司党委重新修订了《电务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定了《电务公司党委会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置程序》,明确规定了涉及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问题,必须召开党委研究讨论,为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证。公司还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进一步明确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法定地位。
健全考核机制,提升党支部书记责任意识。公司党委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细则》和《党群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党支部班子和党支部书记政治上强不强、业绩好不好、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内容。公司党委每年5月、10月安排两次对所属各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与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综合排名前3位的党政正职各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经济奖励,对综合排名后3位且总分低于80分的党政正职依次核减2%、1.5%、1%的年度绩效薪酬,对排名末位的党政正职要求到公司党委书记处交班,对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党支部书记做出岗位调整。
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营造良好选人用人环境。公司党委先后制定下发了《电务公司提干、提职管理办法》《电务公司后备干部管理办法》《电务公司中层正职选拔任用管理办法》3项制度。要求对拟提拔人员必须履行下发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自荐,公司三副总师、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对自荐人员进行推荐,并通过组织考察,召开酝酿会,最后由党委会研究确定最终人选,确保选出最称职、最优秀的人员,为公司职工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