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外发布国有企业“十项改革试点”,具体包括:
——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
国资委将向试点企业董事会授予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6项职权,通过试点有效调动董事会积极性,促进董事会作用的发挥。试点工作预计今年下半年启动。
——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
试点将落实董事会在经理层成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职权;界定国资监管机构、企业董事会、企业党组织在经营管理者选聘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等。
试点工作将采取公开遴选、竞聘上岗、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市场化方式,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控股的一级企业进行,国资委和各省市将分别选择3至5户企业进行试点。
——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
在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基础上,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的单位中,优先选择2至3户主业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试点,同时鼓励中央企业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二三级公司开展试点。
——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
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制度。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到2020年左右,全面形成与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国资委将选择3至5户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推进诚通集团、国新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探索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探索有效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模式,探索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机制。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投资和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性产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投资、持有和运营国有股权。
——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
国资委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探索在中央企业之间集中优势资源,实施专业化重组、组建股份制公司的有效做法,减少重复投资和同质化发展。坚持成熟一户、推进一户,今年兼并重组的力度不减,工作量要加大,成果要体现。
——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试点将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多元化投资,形成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今年上半年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今年下半年正式启动试点。
——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试点主要探索在什么样的企业实行员工持股,以什么样的方式实行员工持股,员工怎样转股退股等,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防止利益输送。中央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
今年计划在中央企业围绕董事会信息披露、财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试点,指导地方国资委选择若干重点企业试点。国资委将建设统一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平台,为中央企业信息公开提供支持,为社会公众查阅信息提供服务。试点旨在促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管理,健全国资监管体系,打造“阳光国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
目前,国有企业仍存在大量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计划选择2至3户中央企业整体推进所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试点,选择2至3个城市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选自国资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