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和30日,连着两天上午,中国建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宋志平都在国务院国资委开会。与他一同参加两个会议的,还有多个中央企业的有关负责人。
29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会议,传达中央有关精神。次日,国资委纪委集体约谈未巡视央企有关负责人。
“感触良多,深受教育。”在宋志平看来,这两个会议很及时也很必要,“在国企深化改革释放活力的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中央企业,只有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才能确保企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国企尤为紧迫
“中央领导同志在充分肯定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问题之突出前所未有,剖析原因之深刻前所未有,讲话措辞之严厉前所未有,对加强央企党建要求之明确前所未有……”
7月29日,面对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用四个“前所未有”强调了央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央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企业头等大事。
从此前几轮中央巡视反馈的问题来看,中央企业在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绩的同时,问题也可谓触目惊心——顶风违纪突出、权力寻租盛行、侵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缺位、违规决策频发……
张毅强调,中央企业出现严重腐败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没有落实,企业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从上半年的一系列数据来看,中央企业反腐败和反“四风”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今年1月至6月,国资委纪委和中央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接受信访举报18669件次,同比增加8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27人,同比增加87.8%;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4人,同比增加162.5%。
在纠正“四风”方面,国资委和各中央企业上半年共查处42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63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6人。
“坚持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中央企业更是如此。”宋志平说,承担好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责无旁贷,“党组织书记更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第一责任扛起来,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决不能当甩手掌柜。”
用好用足巡视成果,剑指问题倒逼改革
“还没有被巡视的中央企业要积极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尽早发现问题、主动整改,切实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0日上午,在集体约谈23家未巡视央企有关负责人时,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强卫東说。
上个月召开的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拉开了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的序幕。至此,中央巡视组完成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全覆盖。
与此同时,对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中央企业的巡视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6月底7月初,国资委第一至第六巡视组分别进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中央企业,全面展开今年第二轮国资委巡视工作。此前,国资委在今年首轮巡视中已完成对6家央企的巡视。
国资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阮国平告诉记者,国资委巡视组今年还将对6家央企进行巡视,明年计划开展对剩余17家央企的巡视,从而实现中央要求的巡视全覆盖目标。
为配合中央巡视组督促央企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国资委党委专门成立巡视工作整改领导小组,由张毅担任组长。国资委党委今年以来共召开4次会议专门听取国资委巡视工作汇报,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巡视成果。
国资委要求已巡视过的央企坚持严字当头,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整改;正在被巡视的央企积极配合巡视组工作,立行立改;还未被巡视的央企针对共性问题,积极主动自查整改。
“按照国资委要求,针对巡视其他央企发现的突出问题,我们在今年3月就已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工作,目前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有荣说,“我们将以此次集体约谈为契机,把整改做细做实、不留死角,以自查整改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在深化改革中加强党的领导
“巡视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但最终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强卫東说,巡视发现的问题,最终还要靠企业党组织自身来整改,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
巡视央企,对所有国有企业而言无疑是击一猛掌。国有企业如果不全面从严治党就会偏离方向,不全面深化改革就没有出路。只有在深化改革中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今后,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每年要向国资委党委报告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情况,对于不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张毅要求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脑中所想、心中所念、足下所行。
6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资委已明确要求,中央企业要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依法纳入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原则上要由一人担任,并设立专门负责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在提交董事会之前要经过党委(党组)会议讨论。
“党的领导对国企改革发展至关重要,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从而把政治优势转化为生产力优势。”李有荣说。
(选自国资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