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连分公司工会严格按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要求,通过“三个到位”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确保每名女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一是广泛宣传到位。在公司一届一次职代会上,通过并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明确了“每名女职工不低于120元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费及每月不低于40元的卫生费”条款,将女职工权益落实到合同内容中。并在2015年度女职工素质提升培训中,将此项条款内容作为学习的重点,广泛宣传,逐级传达。
二是权益落实到位。为确保女职工特殊权益得到有效落实,公司工会与行政沟通,采取国内、国外区域购置的方式,给予每名女职工200元标准的特殊保护用品,满足海内外职工的实际需求。海外项目就近发放实物,发票复印件、发放名单报公司工会备案;国内区域由公司工会统一购置、发放、领取,公司海内外共计139名女职工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是监督检查到位。工会女工委员会参与了女职工特殊保护用品询价、购买、发放全过程,货比三家、阳光采购,用最优惠价格购置高品质物品,确保不漏发、不错发、不重发,充分保障了每一名女职工的合法权益。